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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暂停上调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增设“零缴费”档次

发布时间:2024-03-05 10:07 56次浏览
关键词:上调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零缴费

全国人大代表毛相林,是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有着“当代愚公”之称的他也是时代楷模。在基层工作的他,通过自己的工作和调研,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减轻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负担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他建议暂停上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增设零缴费或低缴费参保档次。

毛相林在《建议》中表示,近年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但随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取消,有的居民参保意愿下降,农村居民表现突出,基层干部反映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国家医保局最近4年发布的《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乡居民医保人数从2019年开始逐年下降。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同比减少0.3%、0.8%、0.8%和2.5%。其中,2022年和2021年相比,全国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减少了2517万人,重庆市减少了91.94万人。

通过工作调研,毛相林总结出人数减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增幅过快,超过群众承受能力。

他以自身工作为例,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注:后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为380元,增长了37倍。但是,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06年的3587元增长到2023年的21691元。

从近3年看,重庆市2022年—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年增幅分别为14.3%、9.4%、8.9%,而同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只有9.1%、5.0%、6.3%,其中农村居民年增幅为10.5%、6.35%、7.74%。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年增幅高于居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的差距更加明显。很多家庭一户有五六口人,每年要缴2000元左右,导致家庭负担增重,很多农村居民家庭不得不选择断保。

同时,医保参保缴费缺乏激励机制。现行医保政策为当年缴费、当年享受待遇。只缴一年的,与连续缴多年的,报销标准相同。对连续参保缴费的,报销标准没有上浮的激励机制。同时,对当年未享受医保待遇的,下一年缴费标准没有下浮的激励机制。

第三是群众对财政补助没有获得感。2023年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虽然财政补助标准高于个人缴费标准,但未享受医保报销的居民并没有获得感,甚至不知道财政对医保有补助。

第四个方面的原因是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取消导致居民缺乏获得感。城乡居民医保取消了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实行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当年未生病的部分参保人认为缴了钱没受益,不理解而选择断保。

对于上述问题,毛相林也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建议。首先是暂停上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扭转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下滑的局面。全国不统一硬性规定调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各省市区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自主决定个人缴费标准是否调整和调整的幅度。

其次是增设零缴费或低缴费参保档次。建议将现行的财政补助标准作为一档缴费标准,个人“零缴费”或“低缴费”,财政补助标准不降,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范围内,核定最基本的待遇报销标准。

三是建立连续缴费的激励机制,对连续缴满一定年限(比如5年、10年)的,住院报销可上浮一定的比例,若缴费年限中断,则取消上浮的报销比例。对城乡居民高龄人员(比如年满75周岁),且基本医保缴费满一定年限(比如30年)的,可免缴费,但仍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第四是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限额可结转下一年使用。建议当年没有报销或没有报销完普通门诊统筹限额的,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这既可以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也可防止目前存在的年前集中使用门诊报销限额“清零”的行为,防止医保基金的低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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