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该如何治疗
(一)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一直是治疗鼻咽癌的首选方法。原因是多数鼻咽癌为低分化癌,对放射线的敏感性高,并且原发灶和颈部淋巴引流区域容易包括在照射野内。自40年代起,我国即开展了鼻咽癌的深部x线放疗。50~60年代起又开展了60Co的外照射放疗,并将鼻咽及颈部联合大野照射改为小野照射,减少了放疗反应并提高了生存率。目前最有效和最肯定的方法是用60Co远距离治疗机。
1.鼻咽癌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根治性放疗的适应证:
①全身状况中等以上者;
②颅底无明显骨质破坏者;
③CT或MRI片示鼻咽旁无或仅有轻、中度浸润者;
④颈淋巴结最大直径小于8cm,活动,尚未达锁骨上窝者;
⑤无远处器官转移者。
(2)姑息性放疗的适应证:
①KS分级60分以上;
②头痛剧烈,鼻咽有中量以上出血者;
③有单个性远处转移者或颈淋巴结转移大于10cm。经姑息放射后如一般情况有改善,症状消失,远处转移灶能控制者,可改为根治性放射治疗。
(3)放射治疗禁忌证:
①KS分级60分以下;
②广泛远处转移者;
③合并急性感染病者;
(4)放射治疗后复发再放疗原则,具有下述情况者不宜再放射治疗。
①同一靶区(包括鼻咽及颈部靶区)放疗后复发时间未满一年;
②放射治疗后出现放射性脑病或放射性脊髓病;
③鼻咽部靶区总疗程不宜超过三个疗程,颈部靶区不宜超过两个疗程。
2.放射线的选择和照射范围
(1)照射野的设计:设计照射野的原则是“小而不漏”。对肿瘤累及的部位要全部包括在照射野内,但对照射野内的正常组织,尤其是对放疗敏感的组织,要予以保护。鼻咽部原发病灶主要用双侧耳前野,若鼻腔及鼻咽旁隙受累可加照鼻前野,眼眶受累时可加照眶上野或眶下野,要注意用铅片保护眼部,勿使发生放射性白内障。颈部的照射范围视淋巴结的病变而定。对未捫及颈部淋巴结者常做两侧上颈区的预防性照射,如有颈部淋巴结转移,除照射转移灶外,对转移灶下方引流区常做预防性照射。
3.放射剂量和时间
(1)连续放射治疗:每周5次,每次200cGY,总量TD6000~7000cGY/6~7周。
(2)分段放射治疗:一般把放射治疗分成两段,每周5次,每次200cGY,每段约3.5周。两段之间休息四周,总剂量TD6500~7000cGY。
4.后装腔内放射治疗
(1)适应证:
①鼻咽局限性小病灶(肿瘤厚度少于0.5cm),位于顶壁、前壁或侧壁者;
②外照射后或鼻咽癌手术切除后的残存病灶符合①项者。
(2)治疗方法:常以外照射加腔内照射相配合,外照射量4500~6000cGY,外照射1~2周后再加腔内放射1~2次,每次间隔7~10天,每次剂量均以粘膜下0.25cm为剂量点,给予1000~2000cGY/次。
5.放射反应和后退症及其处理
(1)放疗并发症
①全身反应:包括乏力、头晕、胃纳减退、恶心、呕吐、口中无味或变味、失眠或嗜睡等。个别患者可以发生血象改变,尤其是白细胞减少现象。虽然程度不同,但经对症治疗,一般都能克服,完成放射治疗。必要时可服用维生素B1、B6、C,胃复安等。如白细胞数下降低于3X109儿时应暂停放疗。
②局部反应:包括皮肤、粘膜、唾液腺的反应。皮肤反应表现为干性皮炎甚或湿性皮炎,可局部使用0.1%冰片滑石粉或羊毛脂做基质的消炎软膏。粘膜反应表现为鼻咽和口咽粘膜充血、水肿、渗出及分泌物积存等,可局部使用含漱剂及润滑消炎剂。少数病人腮腺照射2Gy后即可发生腮腺肿胀,2~3d逐渐消肿。当照射40Gy时,唾液分泌明显减少,同时口腔粘膜分泌增加,粘膜充血、红肿。患者口干,进干食困难。因此腮腺应避免过量照射。
(2)放疗后退症:主要有颞颌关节功能障碍及软组织萎缩纤维化、放射性龋齿及放射性颌刺骨骨髓炎和放射性脑脊髓病。目前尚无逆转的妥善办法,对症处理和支持方法有一定帮助。要严格避免重要组织器官的超量照射。
(二)手术治疗
1、鼻咽癌原发灶切除术
(1)适应症:
①分化较高的鼻咽癌,如腺癌,鳞癌I、Ⅱ级,恶性混合瘤的早期病例。
②放射治疗后鼻咽局部复发,病灶局限于顶后壁或顶前壁,或仅累及咽隐窝边缘,而无其他部位浸润,无张口困难,体质尚好者。
③放疗已给予根治剂量,鼻咽原发灶尚未消失,或出现抗放射现象者,休息一个月后可行手术切除。
(2)禁忌症:
①有颅底骨质破坏或鼻咽旁浸润,颅神经损害或远处转移者。
②有肝肾功能不良,全身情况欠佳者。
(3)手术方法:先行气管切开插管,全麻下手术。沿上腭牙根内侧距齿槽0.5cm处做马蹄形切口,切开硬胯骨粘膜,在粘膜下剥离至软腭部分,去除部分硬胯骨板和犁骨。在软硬腭交界处横切鼻底粘膜,暴露出鼻咽腔的顶壁、两侧壁前分和肿瘤。于鼻中隔后缘和后鼻孔上缘切开鼻咽粘膜直达骨面,做钝性或锐性分离,沿鼻咽顶侧交界处切开,各下至口咽和鼻咽后壁交界处横切粘膜、把整个鼻咽顶后部粘膜连同癌肿整块切除。
2.颈淋巴结清除术
(1)适应症:鼻咽原发癌病灶经过放疗或化疗后已被控制,全身状况良好,仅遗留颈部残余灶或复发灶,范围局限,活动,可考虑行颈淋巴结清除术。
(2)禁忌症:
①颈部的残余病灶或复发病灶与颈部深组织粘连、固定者;
②出现远处转移或皮肤广泛浸润者;
③年老体弱,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未能矫正者。
(3)切除范围:将上起乳突尖、上颅骨下缘,下至锁骨上缘,前起颈中线,后至斜方肌前缘区域内的淋巴结及脂肪结缔组织连同颈阔肌、胸锁乳突肌、颈内、外静脉、肩肿舌骨肌、颌下腺、腮腺下极和副神经等组织的大块切除。
3.颈部淋巴结单纯摘除术
对放疗不敏感的颈部单个淋巴结或放疗后有颈部孤立性淋巴结复发者可行单纯切除术。局部浸润性麻醉后,切开转移灶表面皮肤、皮下组织,将转移灶连同周围部分正常组织完整切除。术后伤口可稍加压包扎。